江华县出台党建带妇建文件
作者:江华县妇联      发布时间:2009-08-30 11:05:26


 

湖南江华是一个少数民族地区,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妇女工作和妇联组织建设,为更好的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江华县委组织部最近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意见的文件》。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领妇女事业发展、贯穿妇女工作全过程,积极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激励广大妇女在江华经济社会发展中担当重任,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江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把妇建纳入党建的总体部署,以党建带妇建,在党组织的带领和带动下,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工作上有活力、组织上有凝聚力、社会上有影响力、深受妇女群众信赖的群众组织。

二、工作目标:

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妇联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载体,健全运转保障,强化组织功能,促使妇联基层组织努力实现“五个好”要求,即:一是班子建设好;二是队伍建设好;三是工作机制好;四是工作业绩好;五是妇女群众反映好。  

三、主要任务

党建带妇建要着重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活动方式和阵地建设等方面努力。

(一)从思想建设上带,确保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妇联组织思想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引导妇联基层组织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成为政治坚定、思想可靠的党的群众组织。要指导妇联组织认真履行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者的职责,把党的政策主张贯彻落实到广大妇女群众中去,成为具有号召力的妇女群众信赖的组织。要指导妇联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开展工作,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实现和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指导妇联组织紧密结合妇女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加强对妇女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制道德教育、“四有”和“四自”精神教育,引导妇女提高和增强思想道德境界、科学文化素养、法律法规意识、身心健康水平和综合发展能力,努力把自身塑造成为具有现代精神、素质和技能的时代新女性,为构建和谐江华做出新贡献。

(二)从组织建设上带,扩大妇联基层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级党组织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加强党的基层建设,要注意同步考虑和抓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要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妇联基层组织就建到哪里,积极支持妇联适应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新变化,不断创新组织工作方式,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的妇联基层组织网络。在乡镇建立妇女联合会,配备专职主席;在社区设置妇联,主席可由社区居委会女性负责人兼任,有条件的可专职;要建立健全农村村级妇代会,妇代会主任可专职也可兼职,应当具备“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可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中的女性负责人或村计划生育专职女干部兼任,具备条件的可作为两委候选人;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及其系统具备条件的要建立健全妇女工作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妇女干部,工作任务列入单位干部岗位职责内容;要支持妇联适应发展需要,在“两新”组织中灵活多样地建立妇代会或相应的妇女组织;要支持妇联加强对女性团体会员的指导、联系和合作,充分发挥女性团体会员在团结凝聚妇女人才方面的作用。要在全县范围内构建城乡统筹、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基层妇联组织网络。

(三)从队伍建设上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女干部、女党员队伍

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加强基层女干部、女党员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基层女干部、女党员队伍。要继续把基层女干部、女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把基层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的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做好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要建立选拔任用制度,把综合素质高、奉献精神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女干部选配到各级妇联岗位上;把妇联干部特别是年轻有为、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干部选派到重要岗位,形成女干部流动的良性循环,使妇联成为输送女干部的基地。要重视发展女党员工作和妇联“推优”工作,女党员发展数应占党员发展总数的20%以上,而且要逐年递增;妇联要积极向同级党委推荐优秀女干部,党委组织部门在选拔女干部时要充分听取妇联的意见。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安排部署,江华县从2008年起选聘了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级妇联组织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女毕业生,要加强培养、管理和服务,关心她们的成长,从中发现、培养和选拔人才。  

(四)从作风建设上带,充分发挥妇联基层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

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良好的作风带动基层妇联的作风建设。要教育引导妇联干部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思想理念,急党政所需,想妇女所想,尽妇联所能,扎扎实实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做好事。要帮助妇联提高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带动妇联组织开展各种适合妇女特点和需求的教育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吸收妇女广泛参与,把党的要求渗透到妇女群众之中。要督促基层妇联组织作风建设,在基层妇联干部中大力倡导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扎扎实实为妇女办实事做好事。

(五)从活动方式和阵地建设上带,为妇联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

以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和党的基层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带动妇联基层组织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使之在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上相互对接,相互借鉴,取得实效,共同提高。以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带动妇联基层组织示范点建设,以点示范、全面推开。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搞好妇女活动阵地的配套建设,凡是建有基层组织活动室的村都要有村妇代会活动中心,做到活动场地、图书室及人力资源共享,并要正常开展各项活动。

四、组织保障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积极为妇联和妇女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党委(党组)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妇女工作汇报,集体研究妇联和妇女工作。要把妇建作为党建的重要任务,纳入党的建设总体格局统筹考虑,共同规划,同步研究,同期推进。要适时表彰党建带妇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激励先进,总结推介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和研究党建带妇建工作新情况、新途径和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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