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摘要
2002年9月,永定区颁布实施了《张家界市永定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张家界市永定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简称《两个规划》)。10年里,全区上下围绕建设“旅游核心服务区”的战略构想和综合实力领跑张家界的目标,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协调有力,配合有序,形成了政府主导、办公室协调、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格局,确保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贯彻落实,确保了《两个规划》目标的有效实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妇女儿童在教育、卫生保健和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截止2010年底,全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的82个定量指标中,妇女发展规划46项指标,未达标2项,达标率96%。儿童发展规划36项指标,未达标5项,达标率86%。
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主报告
“十一五”期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实施省、市、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着力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在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切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的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一、基本情况
永定区地处湖南省西北部,是张家界市府所在地,张家界旅游核心服务区。东临慈利、桃源,西抵永顺,南接沅陵,北与桑植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武陵源接壤。版土面积2173.808平方公里,辖9镇12乡6街道,区内常住人口45.48万人,其中女性人口22.01万人。10年里,我区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经济发展全面提速,社会各项事业继续保持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奠定了较好的经济基础。全区2010年GDP1004749万元,比2000年增长631%,财政总收入36265万元,比2000年增长27976万元,增长33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608元,比上年增长1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236元,比上年增长14 %。
二、《两个规划》评估方法及工作过程
根据省、市妇儿工委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从2011年3月开始,区妇儿工委牵头组织对我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情况进行终期监测评估。在各成员单位自查并提交监测报告基础上,通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办公室的统计汇总和分析评估后,形成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报告。一是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多次听取妇儿工委办对两纲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研究妇儿工委的工作,区领导亲自参加终期评估工作会议,多次参与现场调研。永定区妇儿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永定区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永定区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张定妇儿工委发 〔2011〕4号,对终期评估工作作了专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奠定了评估工作基础。二是组织有序。整个评估工作由区妇儿工委组织、领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证了整个工作的有序进行。4月27日专门召开了“两个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会议;4月中旬至4月底,各成员单位开展终期监测评估自查工作;4月30日至5月5日,区妇儿工委办、区妇女儿童监测办公室核查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5月6日至5月10日,区妇儿工委牵头对《终期评估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5月10日左右,终期监测评估报告送省、市妇儿工委办。三是工作扎实。区政府妇儿工委牵头,组织成立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数据分析评估组、终期目标评估组。2011年4月27日,召开了评估工作业务培训会议。2011年5月3日至4日,区妇儿工委组织32个成员单位的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对《两个规划终期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评估,从报告的结构、文字、数据,到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方法、措施及效果进行了全面的评价。四是经费保证。为确保“两个规划”终期监测评估顺利进行,区政府专题研究增加妇儿工作预算经费2万元,工作经费5万元。
三、《两个规划》终期评估主要成果
据统计,截止2010年12月,在纳入全区《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的82个定量指标中,《妇女发展规划》中的46个定量指标达标44个,达标率96%,其中,妇科病普查率城市、农村分别为11.46%、8.0%,与规划目标相差分别为43.54%、27%,未达标。《儿童发展规划》中的36个定量指标,已达标31个,达标率86%,未达标的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农村分别达56.8 %、52.49%,与规划目标相差33.2 %、7.51%;出生缺陷率2010为88.58/万,未达到发展规划2010年30/万以下的目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3.5%,比2000年下降0.6个百分点,未达到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3的规划目标;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农村2010年分别为35.92%、43.58%,与规划目标相差49.08%、16.4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21.5%,与规划目标相差38.5%。全区2001-2010年《两个规划》工作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果:
(一)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十一五” 期间,永定区作为张家界市争创“世界旅游精品城市”的主战场,相继开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创建活动,城乡卫生状况和生存环境明显改善。1.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物质基础。201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6265万元,比2000年增加了27976万元,增长338%。2010年,全区财政性投入教育经费22260万元、卫生经费8364万元、防治防疫事业费361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877万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472 % 、1836%、158 % 、393%。妇幼保健经费129万元比2004年增长457 %。财政增收,加大了政府对妇女儿童事业的经费投入,为推动妇女儿童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2.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收入稳定增长,为妇女儿童自我发展提供了平台。2010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608元,比2000年增加8419元,增长62 %;农村居民收入达到4236元,比2000年增加2214元,增长109%;2010年农村贫困人口4.54万人,比2000年减少1.81万人;2010年城市最低保障人数1.36万人,比2000年增加0.83万人;农村最低保障人数2.52万人,比2007年增加1.73万人。3.人口增幅得到有效控制,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全区总人口45.48万,比2000年增加4.27万人,其中女性22.01万人,占总人口的48.4%,比2000年增加2.03万人;育龄妇女人口(15-49岁)11.41万人,比2000年增加0.3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010年6.94%,比2000年增加0.23%,少生、优生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人们的自觉行动,人口过快增长趋势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的下降,有效地节约了社会资源,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4.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逐步改善。永定城区大力实施绿化、亮化、穿衣戴帽工程。截止目前,城市建成绿化覆盖率达35.45 %,比2000年提高了16.4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8.92%,新增加了宝塔岗、鹭鸶湾、杨家溪等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5万吨/日。全区投入6000万元用于农村改厕改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9.02%,比2000年提高33.02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森林覆盖率达72.95% ,城市绿化率35.42%。干净舒适的自然环境为妇女儿童事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5.文化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为了给全区妇女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图书馆、文化馆全面提高办馆条件,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职能。永定区在“十一五” 期间投入628万元,建立了区“中心图书馆”,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借阅服务功能;文化馆充分发挥“国家一级馆”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少儿艺术培训、民间文艺表演,并组织专干到各个社区、乡镇进行文艺辅导,极大地丰富了妇女儿童的文化生活。全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加强对学校周边电子游戏厅、网吧等经营场所的治理整顿,查缴盗版书刊、音像制品等,查处了印刷“六合彩码报”的文印打字店和印刷厂。为提高生活消费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全区出动了质监系统执法人员,查处各类产品违法案件,对全市大中小型商场及经营场所进行牛奶及食品检查,工商部门利用“3.15”活动日,设立咨询台,受理投诉。
(二)妇女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益得到逐步加强
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广大妇女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全区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男女享有平等的权益。1.妇女就业人数逐年增加,就业领域逐步拓宽。一是政府加大了对女性就业技能的培训。2010年,有26580名妇女参加各类培训。二是政府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250个,安置就业妇女612人,占48.9%。三是收集发布信息,4079名妇女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四是为3151名下岗持证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社会保险补贴545万元。2010年,女性就业人员12.16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47%,与2000年女性从业10.53万人相比,增长了15%;城镇女性新增就业12835人,农村妇女转移就业49377人。2.女性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随着我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女职工基本纳入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范畴。2010年女性参与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339万人,占总数2.4491万人的46%,比2000年增加 0.4726万人,增长71%;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128万人,占总数3.2674万人的46 %,比2000年增加1.1804万人,增长355 %。企业女性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0.6008万人,占总数1.3593万人的44%;女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0.8647万人。占总数1.7905万人的48 %;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5.1 %。3.社会福利及保障事业逐步健全。截止2010年底,全区有1个社会福利院、3个光荣院、22个敬老院(其中新增20个)。占地面积50547平方米,建筑面积158443平方米,收供养1022人,其中孤寡老人及儿童分别为847、175人,女性630人。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0年底,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1.3599万人,其中女性0.6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52万人,其中女性0.8万人,孤儿175人。全区城镇每万人社区服务设施、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数分别为78、34个,比2000年分别增加57、7个。4.妇女劳动合法权益不断得到有效保护。10年来,全区每年至少开展2次大的劳动执法检查,检查用工单位共计721家。查处违反职工特殊保护规定案件32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件31件。办理涉及妇女劳动保障投诉案件803起,追讨支付工资、押金等386.8万元。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与女性劳动者签订合同20766份。全区执行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制度,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写进集体合同,并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列入验收“模范职工之家”的重要内容。5.区委、区政府真心实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2006年,永定区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妇女妇科病免费普查普治工作。2007年永定区率先在全省落实离岗村妇女主任每人每年每月40元的补贴,2009年又将此标准提高到60元。2008年以来,全区组织开展“生育关怀-救助贫困母亲”结对帮扶活动。全区81个单位参与,组织慰问618次,募集救助资金128198元,206名贫困母亲得到救助。2009年,区委、区政府筹资150万元为50013名农村已婚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2010年,区政府专门下发了《永定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拨付专项经费,使婚检率由2009年的0.58%上升到终期54.65%。。2010年,永定区率先在全省将计划生育手术综合并发症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三)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
随着培养选拨女干部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女性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程度继续提高。进入领导班子的数量明显增多。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区女干部2976人,占干部总数的34 % ,其中大学以上文化893人,占总数的30 % 。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妇女干部,全区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232人,占科级干部总数的22%;其中担任正科级一把手17名,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各配备了1名女领导干部,区级有5名女领导干部,7个党委工作部门均配备了1名以上女班子成员,24个政府部门中有16个部门配备女领导干部。27个乡镇处有22个配备了女领导干部,其中女党委书记2名,乡镇长4名。全区女科级后备干部85人,占科级后备干部总数的31.2%。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全区有市人大代表87人,其中女性20人,占23%,市政协委员25人,其中女性7人,占28%。区人大代表208人,其中女性37人,占17.8%,在上一届基础上提高0.8个百分点;区人大常委中女性6人,占22.2%,比2000年提高7.4个百分点;区政协委员165人,其中女性39人,占24%,比2000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区政协常委中女性9人,占32%,比2000年提高16个百分点。村(居)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2010年分别为34%、51%,分别比2000年提高3.9、7个百分点。全区企业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例达30%,比2001年增长10%;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女性代表比重达25%,比2001年增长10%。
(四)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整体的基础。十年来,我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加大经费投入,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取得良好成效。1.基础教育成果显著。一是学前教育普及率有所提高。2010年,全区幼儿园185个,比2000年增加87个,全区在校幼儿14278人,比2000年增加3178人。城市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125%,农村学前一年入园率为99.4%,均达到了规划目标要求。二是“普九”成果得到了巩固提高,2010年,全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7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9.6%;普通高中和中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67.2%,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84%;小学女童年辍学率0.01%,初中阶段女童年辍学率为1.42%;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为99.94%,初中毕业年级毕业率为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7.7%,全区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6.67%。2.改善办学条件速度加快,布局调整更加合理。10年来,我区多渠道筹措资金13214万元。新(改)建学生宿舍20个,35000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50个,面积900000平方米,新改扩建厕所、食堂、澡堂60个,10000平方米。2008年以来,按规划申报创建的沅古坪中学、温塘中学等11所省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已如期通过验收,涌现出了敦谊、崇实、天门等一批全国、全省优秀现代技术实验学校,澧滨、沅古坪等一批旅游窗口学校。同时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幅度加大,全区学校由122所减至97所,办学资源得到了合理的配置。3.青少年素质教育有特色。全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大力实施“校园教育工程”,“家庭育苗工程”、“环境教育工程”和“爱心呼唤工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学校德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涌现出了黄章永、胡文胜等全国全省师德先进个人,张家界旅游职业学校龚美慧荣获黄炎培最高职业教育奖。 4.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学历合格率和学历专任教师达标率均达到100%,国家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4人,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24人,市级、区级骨干教师分别有135人、98人。张家界旅游职业学校成了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成为湖南省旅游的“黄埔”,侨辉中学办成了“全国优秀民办学校”;张家界一中办成了湖南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天门中学、敦谊小学、澧滨小学、沅古坪镇中学、成了市级示范中小学;张家界市第一幼儿园被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合作桥乡中心幼儿园、官黎坪中心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被评为市级示范幼儿园。5.教育公平成效显著。全区鼓励各中小学校接纳农民工子女,在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解放小学、张家界五中、天门小学、崇文中心校提高困难学生救助金的比例,并对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工作突出的天门小学、永定中心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实施对口援教,组织城区14所“强校”对口支援农村18所薄弱学校,通过援教、援资、援物、援师的“四援”方式,提升了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大助学扶助力度。截止2010年12月底,7所职业学校13152名学生落实发放助学金达1200万元;27所中心学校的52615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3100万元;2所公办普高的2100名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发放公益教育助学金200万元。全区中小学生享受“两免一补”人数达67867人,金额达4500万元。6、女性受教育的机会不断增加,受教育人数的比例不断提高,性别差异基本消除。一是基础教育平衡发展。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达99.75%;初中女生入学率为99.8%;小学女生辍学率0.01%,达到规划目标,全区形成了普及学前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职高和普高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二是妇女接受中、高等教育程度有所提高。2010年,我区接受成人高等教育人数为396人,其中女性215人,占54%。全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人识字率94.6%,其中女性为90.67%,青壮年(15-50岁)识字率达99.1%,其中女性为98.58%。三是妇女接受教育更加全面,终身受教育权利不断加强。全区举办了各级各类妇女培训班,积极开展各类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综合素质。10年来,以“绿色证书”教育培训为契机,广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活动,培训农村妇女4.181万人,使大部分农村妇女掌握了1-3门实用技术,极大地提高了我区农村的科技意识和致富能力。
(五)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不断得以保障
“十一五”期间,全区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大力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不断加大医疗和保健投入,在促进医疗保健设施日趋完善的同时,不断强化疾病预防和各种突发病变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基本得到了落实。1.妇女儿童卫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全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省级验收合格;乡镇妇幼保健专职人员配备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66%,比2000年提高5.06个百分点,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为88%,比2000年提高18个百分点,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100%;农村孕产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为99.64%、99.33%,比2000年提高34.34、13.33个百分点;城市、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分别为100%、97.29%,城市比2000年提高2.14%,农村比2000年下降0.12%;孕产妇死亡率为36.52 /10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了以2000年(87.33/10万)为基数下降1/4的目标。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农村73.5%,高危人群90.2%;均已达到规划要求,全区2010年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累计报告感染人数分别为62、223例,分别比2000年多59、212例,其中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为16人,感染率均控制在1%以下,达到规划目标要求;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市90.4%,达到“两个规划”目标要求。2.儿童健康状况得以提升。注重儿科医生的技术培训和对儿童科学喂养的宣教工作,对儿童的常见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有效降低了儿童死亡率,提高了对科学喂养知识的知晓度。全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逐年下降,分别从2000年的30.3‰、27.5‰下降到2010年的11.32‰、8.58‰,完成了《两个规划》终期目标。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88%;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91.34%;居民合格碘食用率为95.49%;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逐年下降,由2000年的4.1%下降到2010年的3.5%,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2010年为1.02%,比2000年的0.75%提高0.27%,但达到了低于5%的规划目标。儿童出生缺陷发生率88.58/万,未达到2010年30/万以下的规划目标。“五苗”计划免疫工作明显增强,接种率都达 90 %以上,卡介苗接种率达100%、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达97.6%、百白破疫苗接种率达98.4% 、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7.6%、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8.7%。3.实施政府买单免费婚检政策。2001—2003年,我区的婚检率均达到90%以上,2004年、2005年婚检率分别为1.46%、0.88%,2007年、2008年均为0。2010年6月实施了免费婚检政策后,婚检率达到了54.65%,离《两个规划》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其主要原因是自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结婚自由,婚检自愿,导致婚检率低,出生缺陷儿童增多。2010年5月,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这一问题,下发了《永定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并通过电视、宣传单、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确保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顺利开展。4.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和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大幅度提高,两率由2000年度的 96 %、70%,提高到2010年的99%、88%,分别提高了3%和18%次。2006年11月27日,区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农村妇女妇科病免费普查工作,拨专款150万元,对农村3万名妇女进行免费普查。2007年,全区有23257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免费普查。2009年,市区两级政府将农村妇女妇科病免费普查列入向群众公开承诺的6件实事之一,育龄妇女的卫生保健服务水平不断得到保障。(六)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03年建立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人大内务司、妇联及公检法等14个单位组成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自职责,为维权社会化工作格局的形成奠定了良好基础。1、法律援助网络进一步健全。2010年12月底,我区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27个,办理援助案件1677件,援助妇女151人,援助未成年人48人。2004年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首家“妇女、儿童、老年人”信访维权接待中心,聘请了一名专职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每年接待受理妇女儿童维权信访案件100余件,处理接访率100%。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制度,不断完善“12348”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热线、“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法律援助中心。2010年分别在三眼桥、凤湾等6个社区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和妇女儿童维权岗。设立青少年法庭1个,儿童法律援助机构2个,“110”儿童救助中心1个,儿童维权服务中心1个,全区形成了妇女儿童维权社会化工作格局,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开展了“3.8”维权周、“6.26”禁毒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禁毒法》以及《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自觉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积极向全区儿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全区120多所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为青少年上法制课800余堂,增强了我区儿童维护自身利益和预防犯罪的意识。3、加大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打击力度。10年来,共侦破拐卖儿童案件21起,对3名吸毒儿童进行了强制戒毒,判处强奸案件95起,刑拘强奸犯罪嫌疑人58名,破获强迫、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19起,解救被拐妇女37人,查处卖淫嫖娼案件510起。法院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中,注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离婚及解除同居关系案件实行了限时审结,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工作情况评估
(一)政策制定情况。2001-2010年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相关文件共86个(见附件4:《2001-2010年永定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妇女儿童发展相关文件目录》)。
(二)领导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发展规划到位。全区做到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并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二是协调调度到位。区委、区政府不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会等,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经费、监测评估统计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并在工作需要时适当增加了妇儿工作经费。
(三)妇儿工委机构及运行情况。成立了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建立了《永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永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永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四次对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目前,有32个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形成了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经费落实情况。2001年—2010年累计投入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48.4万元。2001年-2010年财政投入的重大项目专项经费156416万元;分别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21281万元;医疗卫生经费27202万元,其中妇幼保健1192.3万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1845.4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4896万元(见附件5:《永定区2000-2010年妇女儿童经费情况表》。
(五)宣传培训情况。2006年起,我区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入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校培训课程,使基本国策纳入了决策主流。区妇联将每年3月、6月定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个规划》宣传月,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全区形成了关爱妇女儿童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2001年以来,先后举办以两个规划为内容的培训班405期近5万人次、女干部培训班24期1962人次,增强了妇女儿童工作队伍的整体能力。
五、终期监测评估结果显示出的问题
(一)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妇女儿童事业经费不足,妇女儿童发展呈现出不平衡。近年来,我区在财政上增加了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教育、卫生等经费逐年增加,但其数量和结构上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仍不相适应。同时由于城乡之间的差异,制约了妇女儿童的平衡发展,需要统筹协调加以解决。
(二)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列》实施后,婚前检查率大幅度下降。由于婚前检查不再作为婚姻登记的必要条件,我区婚前医学检查率由2000年的99.09%下降到2010年的54.65 %,在我国国情尚不能使婚检变为群众的自觉行为时,婚检率的指标将无法完成,这将对我区出生人口素质和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三)妇科病的普查普治率仍然较低。由于受经济条件、风俗习惯等因素制约,妇科病的检查和治疗率处于较低水平,其中农村比城镇更为突出。
(四)流动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有待加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导致流动留守儿童逐年增多,引发他们在生活、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六、永定区实施“两个规划”的下步工作打算
从实施两个规划终期监测评估的监测统计情况看,要使未达到的指标全面达标,全面提高妇女儿童教育、就业、健康和生活水平等方面协调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困难还很大。为此,永定区将做如下努力:
(一)加强领导,突破工作难点重点。一是完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妇儿工委会议,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将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纳入政府常务会议事议程,确保从政策、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各成员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通过常规或专项行政督查和执法检查,加大干预力度,加快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加大社会保险工作力度。一是尽快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扩大生育保险范围,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三)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经费投入。一是改善基层卫生设施和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完善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机构,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和保健工作的覆盖面。二是加快妇女儿童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等多功能活动场所建设,筹资修建永定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综合楼,健全完善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进一步优化妇女生活环境。三是加强基础教育。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做好对贫困失学儿童、残疾儿童的救助工作,完善贫困捐赠救助体系,把辍学率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号召社会各界关心农村“留守儿童”。一是建立乡(镇)政府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在乡(镇)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建立劳务输出人员家庭档案,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二是学校成立专门师资队伍,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七、永定区实施“两个规划”的建议
(一)建议上级政府将“两个规划”的重要指标,譬如农村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婚检率等列入为民办实事范畴,加大投入,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实惠。
(二)建议各级政府建立关心关爱流动留守儿童督导评估机制,将其工作成效列入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范围。通过终期监测评估检查,我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得以展示,达到了“知晓成绩、找准问题、摸清底数、明确目标”的预期目的。
今后,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确保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继续保持同步;进一步加大督查指导,不断完善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构建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调研,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