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华,女,46岁,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研究生,现任鼎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办公室主任,区法院第五党支部书记。工作以来,她一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记党的宗旨,严肃执法,清正廉明,忠实地履行人民法官的工作职责,成绩显著。每一年度,她都被院里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庭长,五星级政法干警;2003年6月,被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8月,她所负责的审判监督庭被评为全省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3月,被评为区级三八红旗手。她在自己的岗位上,无私奉献,勤政务实,不骄不纵,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该同志先后在区法院5个不同庭室工作过,在从事审判工作期间,她善于办快案、办大案,严于办好案,乐于作贡献。她承办的一审、再审案件近700件,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千余件,被全院公认为“办案能手”、“优秀审判长”,创下了无发回重审、无改判、无申诉不止的“三无”办案记录。
二、秉公执法,刚正不阿。曾庆华同志在恐吓面前不畏惧,在亲情面前不动摇,在金钱面前不动心,以堂堂正正之举时刻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法官的形象。
三、一丝不苟,明察秋毫。曾庆华同志深知,法官执掌国家的审判大权,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被告人的生杀予夺休戚相关,责任重大。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办理每件案件,用她敏锐的目光和严谨的思维方式,去审视分析每份证据、每一件事实,做到惩治犯罪不枉不纵,保护人民有理有据。
四、坚持原则,依法纠错。曾庆华2001年竞争上岗审判监督庭庭长职位,她把它当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关口,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屏障。为了杜绝因案件处理不公而影响安定团结,她坚持依法纠错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五、钻研业务,苦练内功。她不满足大学本科毕业的高起点,通过三年努力,取得法律硕士学位,成为区法院为数较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