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北塔区妇联在上级妇联领导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坚持“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建设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
1、健全机构,依法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并按照省妇联、省司法厅、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在县市区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于今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了我市首家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委会。按照方便群众原则,设址在江北广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旁,安排了一间独立办公室,面积约12平米。省妇联于11月下拨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区委区政府将于明年增加配套专门经费。
2、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调委会由区妇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调委会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区妇联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实行资源互补,切实做好诉调对接等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对接有序、协作联动、合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应。
3、制定计划,强化主动意识。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区妇联年度工作重点,科学制定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分别于7月15日、11月26日组织召开所有成员单位调委会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门会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跟进,积极创新,积极研究探索如何进一步协调好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使婚姻家庭在法律和道德的正轨上稳步前行,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大力夯实基础,提高纠纷调解效能
1、加强队伍建设,注重长效管理。调委会现有人民调解员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调委会由经验丰富的妇联负责人,区司法局、民政局副局长,司法局首席人民调解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聘请了一名律师为专职调解员,负责婚姻家庭纠纷的调处,工作日安排至少三名人民调解员值班,负责调委会的日常工作。目前由于经费紧张,所有调解员均是义务开展工作,尚没有发放工作补贴。
2、加强专业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每周二下午组织调解员认真学习法律、政策法规等,于11月5日在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聘请了专业律师和婚姻咨询师到现场进行讲解,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加大对成因复杂、排查难度大、发展快、易激化的婚姻家庭纠纷的调处力度。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炼、创新调解方法和途径,分析纠纷原因,找准每一起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成效。此次培训后,大家普遍反映良好,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积极宣传推广,促和工作成绩显著
1、自今年8月成立以来,共接待咨询97件,受理婚姻家庭纠纷21件,调处成功21起,成功率达100%。在化解全区家庭婚姻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2、做好调解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案件汇总登记表。
3、加大宣传力度,专门印制了500余份服务手册摆放在办公室的陈列架上,方便群众取阅,并向省、市妇联报送了相关信息,在北塔报、手机报都上传了信息,基本做到家喻户晓。 在今后的工作中,北塔区妇联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更高标准、更实工作、更好状态的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开创妇女维权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