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蓉蓉,2011年衡阳师范学院毕业后在公安基层派出所工作,2018年至今在衡阳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工作。2012年,段蓉蓉初入警队,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是一起强奸幼女案,案件受害人王某是一位13岁幼女,面对资深老民警,小女孩始终不开口,畏惧回避的心理使案件陷入僵局,让办案民警和受害人家属陷入困局。段蓉蓉受命与受害人谈话沟通后,利用性别和年龄差距小的优势,温和耐心地绕开案件本身与受害人进行沟通,最后在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后为案件攻破获得关键性的证据。获取证据是攻破案件、打击犯罪的关键一步,但是对受害人的心理保护则需要办案人员日积月累的真情付出和奉献。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王某因心理创伤难以与家人沟通,但一心将段蓉蓉视作知心姐姐,经过长时间沟通交流、心理安抚,受害人走出心理阴影、重获积极的人生观,较快进入学习状态,与家人和谐相处。作为办案人员,段蓉蓉同志通过自己的努力破获案件的同时,努力抚平受害人心理创伤,使受害人获得积极、阳光的人生观。
作为公安民警,段蓉蓉扎根基层派出所6年,不仅做好公安内勤、服务窗口的“份内事”,同时在办案等外勤工作中,致力完善每一次搜查、取证方案,始终注重未成年人、女性受害人、女性犯罪嫌疑人、受家暴女性的心理保护,发挥女性执法者在执法工作中的作用。
2019年,段蓉蓉参与办理第一起职务犯罪留置案件,负责调查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妻子,也是案件攻破的关键证人。这位精明智慧、传统保守的被调查对象,一开始守防抵触心理非常强硬,不愿配合组织调查。段蓉蓉作为办案人员,通过换位思考、细心开导、循循教导,走进被调查对象内心,最终让被调查对象卸去“千金重担”、撕下“伪装面具”、放开“心中枷锁”,勇于直面自己及其家庭的“病灶”,积极向组织坦白,并感恩办案人员的苦口婆心,为案件攻破贡献了力量,同时也为她自己寻找了出路。案件结束后,这位被调查对象一直对段蓉蓉充满感激并保持同志间“亲”“清”的沟通交流,还将自己微信昵称更名为“感恩”,意为感恩组织教诲。段蓉蓉作为纪检监察女干部,面对党内被调查同志,始终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原则,明确调查与被调查人关系是“医护”和“病人”关系。她刻苦钻研业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纪法实践运用能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治病救人本领。2018年至今,段蓉蓉参与办理信访、线索交办件100余件、参与办理违纪违法案件20余起,参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起,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反腐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0年春节前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段蓉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放弃春节休假,积极响应号召,勇敢无畏、勇担使命、冲锋在前,加入疫情防控一线大军,既做监督员又做战斗员,还做宣传员,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疫情阻击战打响后,县纪委发出号召: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主动作为、直抵一线、靠前监督。段蓉蓉作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人员,直抵一线加强监督,开展监督检查、宣传号召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政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她紧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部位,把纪律挺在战疫一线,每天到社区、镇卫生院以及各村现场检查防控措施是否有效落实、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准确;到各村卡点一线督导,检查值守人员到岗履职、物资配备情况;到机关职能部门看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情况,并敢于较真碰硬。疫情防控期间,段蓉蓉参与监督检查200余次,发现整改问题40余个,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保卫战中的“护航”作用。
段蓉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脚踏实地,甘于奉献。在县纪委监委工作期间,始终坚持把工作摆在第一位,坚持做到随叫随到,从无缺席,无论是被抽调办案,还是起草文件,无论是加班熬夜,还是走基层搞调研督查,从不抱怨推脱,始终兢兢业业、踏踏实实,不记名利得失,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并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该同志深知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时刻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戒,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率先垂范,扣好对党忠诚的扣子、打牢干事创业的底子、敢挑攻坚克难的担子、走好服务群众的路子、常照清正廉洁的镜子,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自警自律中提升自我锻造能力。她能够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廉洁自律,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不接受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吃请,坚决拒收礼品和礼金,无论是在工作、生活还是学习中,都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志,能做到做事不推诿,遇事不避难。在2011年至2021年期间,曾多次获得嘉奖、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纪检监察干部”、2021年度“衡阳县三八红旗手”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