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性别视角纳入心脏急救培训的建议
编者按
当下,向全民普及心脏急救知识与心肺复苏技能已成为建设健康中国行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院外心搏骤停救治中的性别不平等成为国际急救医学研究中被频频提及的一个问题。事实上,公众心脏急救能力建设是一个包含硬件设施普及、社区互助意识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和性别公平观念传播的系统工程。因此,将性别视角纳入全民心脏急救培训中,在向公众传递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的同时也注重强化其性别公平观念很有必要。
随着人类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变迁,心血管疾病已成为全球第一位死亡原因。研究表明,院外心搏骤停发生时是否能得到旁观者及时的干预救治,是影响患者生存几率和幸存者生存质量极为重要的因素。近年来,院外心搏骤停社会应急救护中的性别不平等已成为国际急救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西方国家多项急救医学研究的数据显示,女性在发生院外心搏骤停时得到旁观者心肺复苏的比例低于男性患者,存活出院率更低,幸存者生存质量也更差。研究表明,西方发达国家心脏急救中这一性别不平等现象与其心脏急救知识普及与心肺复苏培训中的性别盲点有关。我国在推动公众心脏急救能力建设时须引以为鉴,未雨绸缪,将性别视角纳入心脏急救培训。
一、发达国家院外心搏骤停社会应急救护中的性别盲点
1.以心肺复苏标准化培训内容为基础的心肺复苏急救指南性别敏感性不足
一项针对多个发达国家与地区院外心搏骤停患者存活率性别差异的荟萃研究指出,26项研究中女性患者得到旁观者心肺复苏的比例低于男性患者的占21项,差异最大者达到11个百分点(女性患者46%,男性患者57%,美国奥姆斯特德郡1990-2000年数据)。从性别公平的角度来审视全球心脏救护领域奉为金标准的美国心脏协会(AHA)急救指南及其面对普通公众的心肺复苏标准化培训,可以发现,这些侧重于专业急救医学技术的培训内容未充分重视面向非医学专业人群的培训必须处理的认知、文化因素,其一般化的心肺复苏急救指南性别敏感性不足,具体表现为:培训课程和材料中多将成人心搏骤停患者视为标准化的个体,未从性别角度对成年心搏骤停患者做出区分;或是仅在原则上指出女性患者接受旁观者心肺复苏的概率较低、应当克服与性别相关的障碍,但对女性心搏骤停患者的特点以及相应的急救操作流程未加明确指导,因而可能导致特定环境中的旁观者因受社会性别观念及其自身认知影响而不愿参与现场救治,进而影响女性患者的生存率。
2. 面向普通公众的心脏急救知识普及和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忽略了普通公众对女性身体的认知和医学专业人士的认知存在较大差异
美国201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阻碍旁观者救助女性心搏骤停患者的认知因素包括:担心不适当的触摸,担心患者胸部暴露,担心性骚扰指控,担心不恰当的救助伤害到更为“脆弱”的女性,等等。这项调查表明,女性身体在普通公众的认知中并非医学专业人士眼中的标准化的、去性别的身体,对女性身体的“性化”认知以及由此带来的公共场所中的接触禁忌和顾虑可能对突发心搏骤停的女性患者获得旁观者心肺复苏救助构成情感和文化心理阻碍。2019年一项针对日本大中小学学生的调研显示,在普遍安装了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且对师生进行了心肺复苏培训的日本学校,女学生在发生心脏骤停之后得到旁观者心肺复苏的比例与男生相近,但由于AED操作需要脱衣粘贴电极片,女学生得到AED自动除颤的几率明显小于男生,这一现象对于进入青春期后的高中和大学阶段的女生群体尤其明显,表明对女性“性化”的身体认知以及对性骚扰指控的顾虑影响了男性旁观者实施救助行为。如果在公众心脏急救能力建设中忽视性别视角、未能构建克服文化心理阻碍的有效机制,硬件设施的普及可能并不能为女性带来与男性同等的健康保障增益。
3. 陌生人语境下女性患者得到旁观者心肺复苏几率仍低于男性
尽管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均有为善意救助者豁免责任的“好人法”,但在陌生人的语境下,旁观者对于为院外心搏骤停女性患者提供心肺复苏仍存在种种顾虑。一项针对全日本2013-2015年院外心搏骤停案例的分析表明,尽管在家中发病的女性获得旁观者心肺复苏的几率已经与男性相差无几,但在公共空间发病的女性获得旁观者心肺复苏的几率仍低于男性,说明陌生人社会关系对旁观者为女性患者提供救护构成了阻碍。同时,由于公众对女性发生心搏骤停的可能性认知不足,也可能导致缺乏预防意识和相应的急救训练。
二、在我国公众心脏急救能力建设中树立性别公平观念
中国面向公众的心脏急救知识普及与培训起步较晚,但后来者也可以由此获得后视之明,发现先行者的盲点,未雨绸缪,推进公众心脏急救能力建设中的性别公平。
1.我国公众心脏急救能力建设现状
长期以来,受“医院办急救”等理念的影响,“急救社会化”在我国发展相对滞后,面向公众的心肺复苏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在我国起步较晚、普及率较低。资料显示,我国当前只有不到1%的公众接受过急救培训。2020年对上海市民的一项方便抽样调查显示,只有5.74%的社区居民曾接受过心肺复苏培训。一项对我国八个大中城市近年来院外心搏骤停救治情况的统计数据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公众心肺复苏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的不足:旁观者心肺复苏率仅为4.5%,其中北京为11.4%,上海为4.2%,深圳为5.2%,珠海为1.99%。
为尽快改变这一现状,国家卫健委2019年出台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提出,“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使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在培训内容方面,当前我国面向公众的应急救护培训主要有中国红十字会的救护员培训课程和美国心脏协会标准化课程两套体系。中国红十字会的救护员培训课程为期两天,主要内容为“红十字运动与救护的基本知识;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应急救护的核心知识与技能;常见急症、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要领”。美国心脏协会提供的HeartSaver课程主要涵盖心脏急救、心肺复苏、自动体外除颤器的知识和技能。在培训渠道上,当前公众心脏急救培训的推进途径主要是进机关、进学校。总的来说,我国公众心肺复苏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存在覆盖面不足、缺乏系统复训等问题。
此外,我国公众对陌生人实施心肺复苏意愿也有待提高。2021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针对参与复训的应急救护培训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即使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应急救护培训师,愿意对陌生人实施心肺复苏的比例(52.45%)也显著低于愿意对亲人(82.35%)、朋友(73.53%)实施心肺复苏的比例;影响实施心肺复苏意愿的因素主要有担心给患者造成损伤、担心引起法律纠纷等,表明推动陌生人语境下的心肺复苏急救还需要解除施救者对法律责任的顾虑。考虑到有研究表明实施旁观者心肺复苏者大多为男性(救助者中男性比例为85.7%,秦皇岛地区2018-19年数据),那么当他们面对陌生的女性心搏骤停患者时,其对于伤害“脆弱”女性或不当触碰引起法律纠纷的顾虑也可能会阻碍他们施以援手。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保护善意救助者的“好人法”。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以“好人法”保证救人免责,为非专业救助者在紧急情势之下打消顾虑、挺身而出提供了法律保障。2020年11月,杭州成为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置以及技能培训的城市,《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提出每台自动体外除颤器至少培训10人的目标,计划结合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及其下属的培训基地,增加公众急救技能培训导师。可以预见,随着健康中国行动的深入实施和各大城市的文明城市创建进程推进,我国公众急救教育即将迎来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2.将性别视角纳入心脏急救培训的建议
目前在我国,院外心搏骤停患者得到旁观者心肺复苏的整体比例极低,中文医学文献中尚缺乏有效数据来说明我国院外心搏骤停患者旁观者心肺复苏率存在性别不平等。但有关发达国家的现有研究启示我们,公众心脏急救能力建设是一个包含硬件设施普及、社区互助意识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和性别公平观念传播的系统工程。如果在推进公众心脏急救培训的过程中未能关照到其中隐藏的性别不平等,整个社会急救能力的提升可能并不能真正转变为女性的健康收益。
借鉴相关国际经验,为更好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全面实施,保障女性健康权益,将性别视角纳入公众心脏急救知识普及与心脏复苏技能培训刻不容缓。建议:
1. 针对旁观者对非专业人士的救助可能伤害患者的顾虑,加强对《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宣传,让公众充分了解施救者守护生命、见义勇为的相关行为享有责任豁免,受到法律保护,以期消除应急救护的现实困境,让更多人敢于“该出手时就出手”。
2. 增强当前各类心脏急救培训课程和教材的性别敏感性,在培训中增加如下内容:(1)弘扬“生命至上”的价值观和“男女平等”的性别文化,打消救助者不必要的疑虑;(2)纳入按性别分列的患者旁观者心肺复苏率的数据,提示接受培训者女性患者旁观者救助率低的现状应当纠正;(3)针对女性患者的生理特点给予更为明确的技术指导,在实操中运用女性心肺复苏模拟人进行心理适应性训练。
3. 鼓励更多女性接受培训,成为志愿救护员。不论家庭照护还是社会看护,女性都是主要的服务提供者。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心脏急救知识与心肺复苏技能培训,不仅可以提升她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家庭成员的照护能力,还使之有能力在合适场景下为其他人提供相关志愿服务。
4. 针对我国院外心搏骤停患者获得旁观者救助的情况开展广泛的流行病学调查,尤其注重分性别对患者获得救治的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增强相关研究和实操指南中的性别敏感性,不断推进心脏应急救护教育和实践中的性别平等。
作者:杨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林红,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商玮娜,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