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妇女研究会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各妇女/性别研究基地、各本科院校、各科研院所:
根据《湖南省妇女学研究会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我会将组织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评审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对象:省妇女研究会会员;所奖励的作者为第一署名人(第一作者、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主编)。
2.申报成果:研究成果应围绕妇女儿童或妇联工作,署名单位含“湖南省妇女研究会”或署名作者身份含“湖南省妇女研究会会员”,或明确为湖南省妇女研究会资助课题并附课题编号的有关妇女∕性别理论研究与应用的科研成果。
3.成果时限: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产生的科研成果。
二、奖励类别
1.科研项目奖励
2.著作和教材奖励
3.学术论文奖励
4.获奖科研成果奖励
5.成果建议与咨询报告奖励
三、审核标准
1.科研成果获奖,以奖励文件和奖励证书为依据。
2.人文社会科学类期刊以南京大学社会科学评价中心最新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简称CSSCI)为基本依据,以北京大学最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基本依据。
3.研究成果与妇女儿童相关。
4.成果发表于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
四、申报程序
1.各妇女/性别研究基地的研究者,科研成果由基地统一申报,其他的由研究者自己申报。
2.申报者必须出具成果原件、复印件和有关附件,如著作、教材、论文、获奖证书、索引、转载或有效查询证明件等,科研处对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的字样,并加盖公章,务必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要求。论文复印应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所有材料放入资料袋,并用《申报表》的封面复印贴于资料袋,一人一个档案袋封装好。
3.请有意参评且符合条件的会员们根据附件1《湖南省妇女研究会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通知和参评申报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提交纸质稿,包括申报表格(一式1份)和佐证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省妇女研究会办公室。因自身原因没有按时申报当年科研成果者,不予补发奖励。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科研成果的法律和法规,恪守学术道德,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奖励,收回所发奖金,同时依据省妇女研究会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请根据五种不同奖励类别,将信息填入对应工作表中。(详情见附件2)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七办303室
联系人:徐珂13271120320
联系电话:0731-81129310
电子邮箱:hnsfnyjh@126.com
附件:1.湖南省妇女研究会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2.2023年度湖南省妇女研究会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
湖南省妇女研究会
2023年11月3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妇女研究会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