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身安全保护令,全力以“护”她安全
作者:岳超      发布时间:2023-11-30 11:53:17

“感谢妇联像娘家人一样保护我,我终于不再担心被威胁被家暴了。”刘某霞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来到南县妇联向工作人员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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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县婚调中心接待了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的刘某霞,其哭诉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遭受老公殴打,一个月前双方发生争执,老公再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致其受伤,随后刘某霞搬离原住所,但老公一直对其进行骚扰、威胁、恐吓。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南县婚调中心立即向南县妇联汇报,南县妇联积极引导受害者提交申请材料至南县法院。经审查,南县法院认定受害者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第一时间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刘某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禁止被申请人进入和接近申请人住所。并于第三日向受害者、施暴者及所属辖区的派出所、社区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之后,刘某霞老公受到了震慑,不再对刘某霞进行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自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南县妇联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和应对方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充分发挥“联”字优势,与南县法院、南县公安等为涉家暴案件的妇女、老人、儿童等受害人提供快速立案、快速审理、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涉诉维权服务,全力化解家庭矛盾。通过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为受害者撑起一道全方位的法律保护屏障,让受害者充分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

下一步,南县妇联、南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相互配合协调,共同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为打造平安和谐新南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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