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只看见拳头!4000+家庭在线共学:校园软暴力 更伤人
作者:株洲市妇联权益部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9:58

9月28日晚,由株洲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主办,市公安局协办的“法护成长 ‘未’你而来”(第五期)拒绝校园欺凌专场直播顺利收官。本场直播累计观看超4500人次,点赞20万+,直播间的家长、同学们积极互动转发,不少网友评价是一堂不可或缺的青少年保护必修课。

直播承接上期防性侵“身体边界”主题,聚焦人际边界与群体安全,围绕“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核心主题展开,教家长、孩子们厘清欺凌识别要点,划清法律红线,输出心理自救和处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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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固有认知:欺凌不只是打架

直播中张凯警官明确,校园欺凌分为肢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财务欺凌、网络欺凌五种形态,常交叉叠加。起侮辱外号、抱团孤立、网上造谣,这些“软暴力”不留伤害,却能把孩子拖进自我否定。

罗辉辉老师直白点出,欺凌最深的伤害往往不是皮肉之痛,而是孩子认为自己不够好,欺凌者才该站在聚光灯下接受审判,大人要做的是当后盾,不是质问受害者。

家长实操锦囊:记住“三不三要”

三不

不质问:不说“为什么只欺负你?”,避免将受害责任转嫁孩子;

不轻描淡写:不要简单定性为“同学闹着玩”,忽视软暴力带来的慢性创伤;

不以暴制暴:家长切勿冲动对峙、人肉对方,避免自身触犯法律。

三要

要先信:信任是孩子敢于倾诉的第一动力;

要存证:截图录屏务必保留账号ID、时间,录音不剪辑,保管好心理、就医相关单据,完整证据便于学校、警方处置;

要分三步走:第一步稳住孩子情绪,第二步对接学校按规定开展欺凌调查,第三步出现违法情形立刻报警。直接拨打110,也可拨打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

总之要牢记,校园是少年学习成长的地方,也会迎来第一次独立社交。拒绝校园欺凌,我们呼吁: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

家长们既要教导孩子守住行为红线,不去伤害他人;也要教会孩子识别越界行为,懂得求助保护自己;更希望每一个看见伤害的人拒绝沉默。

留言有奖

看完本场直播,关于孩子的校园安全教育,你有哪些感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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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学生欺凌,指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

第39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立即制止欺凌,严重欺凌不得隐瞒,及时报公安、教育行政部门。

第77条: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通过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等网络欺凌。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并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1条: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可训诫、责令赔礼道歉、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必要时送专门学校。

《刑法》第17条:满16周岁犯罪应负刑责;满14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抢劫等特定重罪追刑责;满12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也要担责。

《民法典》第1188条:未成年人侵权,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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